
历时两年,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、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主导制定的《“品字标”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3部分:“品字标浙江服务”品牌评价要求》省级地方标准于2021年1月21日正式发布,并将于2月21日开始实施。
该标准在遵循《“品字标”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1部分:管理要求》原则的基础上,结合服务行业特性以及新模式、新业态发展趋势,以客户满意为导向,聚焦服务全过程。从“品字标”的品牌认定依据和模式、服务组织基本要求、管理体系、服务管理评价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规定,强调了服务质量控制、服务体系建设、模式创新以及示范带动等延伸效益等要求。
该标准作为我省“品字标”品牌管理与评价系列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,填补了我省服务领域“品字标”评价管理标准的空白,将为各个细分服务领域“品字标”团体标准制定、“品字标服务”申报主体开展自我声明及第三方评价提供依据和指引。标准的发布和实施,将为我省“品字标”服务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。
随着该标准的发布,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将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,结合浙江特色服务产业发展趋势、热点消费关注和“品字标”公共品牌品质定位,试点开展“品字标浙江服务”品牌建设工作。创新体制机制,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建立完善“品字标浙江服务”品牌培育、发展和保护体系,建设“品字标浙江服务”品牌发展新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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